机构职能
根据叶办发〔2019〕37号文件规定,团区委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组织实施区委、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。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,为全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。
(二)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,协助党组织管理、选拔和培训团干部,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。
(三)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、政策的制定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,指导基层团的各项工作。
(四)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,研究青年运动、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,为区委、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。
(五)培养农村青年“四个带头人”,推动农村科技进步,提高乡镇街企业青工文化技术素质、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(六)树立青年标兵,开展青年岗位能手、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,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。
(七)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,改革和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,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联中的核心作用,指导学联、青年企业家协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团工作。
(八)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,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。
(九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